此次检查主要是排查并消除锅炉在管理和运行环节存在的隐患,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;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;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效作业证上岗;锅炉运行记录、巡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是否完整;在用锅炉是否办理使用登记;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;安全阀是否在校验有效期内、压力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等。截止目前,出动执法人员27人次,重点检查了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单位、医院、学校等12家次,锅炉20台次,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在用锅炉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要求,下达了监察指令书,要求使用单位立即整改,对没有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锅炉,不得投入使用。